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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超短修公告】本系學生請於受理時間內完成 (即第二階段加退選期間115 年 2 月 23 日上午 8時~3 月 6 日下午 4 時) 。

 

一、超短修受理期間:第二階段加退選期間 (115 年 2 月 23 日上午 8 時~3 月 6 日下午 4 時)

二、申請方式:本系學生於系統申請(請填欲超、短修後之總學分數)後,短修請連同成績單送至系辦審核。

請注意:

(一) 請依本系規定檢送相關申請文件。

(二) 大一學生修課上限為 25 學分,欲申請超修 6 學分,則請於申請單上填寫 「31」學分。

(三) 申請單一經系所審核通過,系統將不允許重新申請超短修或修改。

三、系統操作(教學影片 3:35):

進入功能選單→點選申請超短修→點選申請超修或短修 →輸入各項欄位資訊→按下申請

(短修紙本申請單,請返回申請畫面→按下印表機 →連同成績單送系所審核)。

四、選課系統操作教學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5pvU4fHygJs(另開新視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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