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公告】學士班107-111學年度修業規定修正案(中級會計學(一)~(三))
茲公告本系107-111學年度修業規定修正案,詳如說明:
因本系112 學年度學士班入學新生修業規定,將「中級會計學(一)~(三)」由原4 學分更改為3 學分,故111 學年度(含)前入學之學士班、雙主修及輔系學生,如尚未修畢原修業規定之必修學分者,由調整後之「永續發展與綠色會計」、本系「會計、財務相關之專業選修」或碩士班「會計與資訊科技專題研究(一)~(二)」課程替代不足之必修學分。
※請各位同學注意:
如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,欲修習「中級會計學(一)~(二)」、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,欲修習「中級會計學(三)」者,請務必確認所修之必修學分數是否足夠;如有替代學分數之相關問題,請洽系辦,謝謝!